福州仓山法院:聊天软件约友 劫色又劫财|福州审判观察
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聊天软件为大众广泛使用,但不法分子利用聊天软件作案的机会亦在增加,近日福州一男子利用某聊天软件引诱三名女子并对其进行强奸抢劫。近日,仓山法院审结了该案。
2016年4月24日凌晨,高某通过某聊天软件引诱张某某外出玩乐,接到张某某后驶入福州市晋安区火车北站等偏僻路段,采取恐吓、电棍威胁等方式性侵张某,并将其携带的苹果6s手机以及现金2000余元拿走后驾车逃离现场。
2016年4月29日凌晨,高某再次使用同样手段引诱被害人潘某,并将车驶入马尾区浪岐等地偏僻路段性侵潘某,并将其携带的挎包拿走后驱车逃离。次日凌晨,在福清市宏路街道高某以相同的手法引诱强奸被害人徐某,并将其手提包中的苹果6s plus手机以及现金、银行卡等财物劫走逃离。
仓山法院经审理认为,高某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手段强行与三名妇女发生性关系并且在实施前述行为后劫取他人财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高某因犯强奸罪、抢劫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罚金八千元,并赔偿被害人损失。法官提醒市民,网上交友要提高防范意识,不能轻易同陌生网友见面。
福州法院审判观察,来源:福州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