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法院: 没有共同签字,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一) 合同债务, 婚姻继承, 审判动态, 鼓楼法院发布者 福州审判观察网2025年4月7日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维持婚姻家庭共同生活或者为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虽然民法典对夫妻债务的“共债共签”问题已作出明确规定,但司法实践中涉及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繁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