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使用“葛优躺”图片是否构成侵犯肖像权 知识产权发布者 福州审判观察网2016年12月23日发表评论导读:近日,因“艺龙旅行网”在微博中使用了葛优肖像图片做配图,演员葛优将艺龙网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肖像权的行为,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40余万元。原详情